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西工程大人字[2014]5号)精神,经学校与相关企事业单位沟通,决定选派部分青年教师赴相关企业进行实践锻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学科专业及名额
序号 |
学院 |
学科专业 |
选派名额 |
1 |
纺织学院 |
纺织工程 |
4 |
轻化工程 |
2 |
2 |
机电学院 |
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电子 |
6 |
3 |
电信学院 |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
8 |
4 |
环化学院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
4 |
5 |
管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会计学 |
6 |
6 |
服装学院 |
设计学 |
10 |
7 |
人文学院 |
英语、中文、法律 |
3 |
8 |
理学院 |
微电子学 |
2 |
9 |
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 |
10 |
艺工学院 |
设计学 |
5 |
11 |
马克思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2 |
合计 |
55 |
二、实践锻炼时间初定为1个月左右,具体选派的企业和前往时间由学校和相关企业商定后另行通知。
三、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相关人员选派工作,尽量选派有一定研究基础或研究能力的教师参加,确保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工作顺利开展。
四、请各学院通知被选派教师,认真填写《西安工程大学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申请表》,于7月6日17时前报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胡小舰 联系电话:62779186
西安工程大学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