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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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校第二届教师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2日 10:35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二届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陕教师办[2016]22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校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提升,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搭建教师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风采展示平台,学校决定举办第二届教师微课教学比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第二届教师微课教学比赛由人事处、教务处、校工会、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具体工作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实施。

二、参赛对象

各学院(部)专任教师均可参加微课教学比赛。

三、比赛内容及要求

“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参赛教师自选一门课程,精心备课,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设计课程,录制成时长在5-15分钟的微课视频,并配套提供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

参赛教师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选取知识点,设计、制作微课。微课视频和辅助材料的制作要求详见附件1。

四、比赛程序及时间

(一)学院(部)推荐:2016年10月17日前

各学院(部)应加大支持力度,鼓励教师参加微课教学比赛。根据各学院(部)教师队伍建设状况和队伍结构,提出具体参赛名额(详见附件3)。省级或校级教学名师、省级或校级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获奖者、校多媒体课件大赛获奖者、省级或校级精品课程参与人等可优先推荐。

(二)参赛作品制作:2016年11月7日前

学校汇总各学院(部)推荐人员名单,联系专业公司协助参赛教师进行微课视频制作,参赛者本人负责制作教学设计文本和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

我校教务处负责与专业公司联系制作微课视频,具体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83116070。

(三)初赛安排:2016年11月21日前

本次比赛分为文科组(法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和理工组(理学、工学)。

学校选聘校内外省级教学名师、校教学质量督导专家组专家、校教学委员会成员等组成评审专家,对参赛教师的微课视频、教学设计文本和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进行评审。

微课教学比赛评审具体规则详见附件2。

具体初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表彰奖励

按照分组,比赛设置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者将推荐参加陕西省教育厅组织的复赛和决赛,共推荐12名。

六、其他事宜

(一)请各学院(部)做好参赛报名工作,10月17日17︰00前将参赛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临潼校区22-8楼309室),电子版发至514469124@qq.com。

(二)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微课教学比赛作为提高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的重要抓手,推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

(三)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鼓励中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同时兼顾承担公共基础课或学科基础课教学的教师,按通知要求积极为教师参赛创造条件。

(四)每位参赛教师提交参赛作品数量限1件。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学校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教师发展中心 胡小舰 62779186

                教   务   处 刘 静 83116070

附件:1.西安工程大学微课教学比赛作品要求

      2.西安工程大学微课教学比赛评审规则

      3.西安工程大学各学院(部)参赛教师推荐名额表

      4.西安工程大学第二届微课教学比赛学院报名汇总表

                                        人事处 教务处 校工会 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10月12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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