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与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6〕45号)和《关于2016年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及考试报名的通知》(陕师培〔2016〕2号)精神,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情况,现组织实施我校2016年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培训主要分为教师资格考试课程培训和校内培训两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教师资格考试课程培训
教师资格考试课程培训由陕西省教育厅集中安排学习,培训科目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四门。
(一)培训与考试对象及条件
2016年9月30日前补充到我校教师队伍中,尚未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或需要参加补考人员,均须按要求参加规定课时的培训与考试(补考人员不做培训要求)。参加培训与考试人员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以上学位。
(二)培训课时及要求
本次培训总课时为120学时,每门课程30学时。按照“相对集中,就近培训,加强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采取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可采取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等形式。每门课程省教育厅集中安排学习2.5天(计20学时),其余10学时由各高校自主安排。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与考试报名
请各学院(部)于10月14日前将本部门参加培训与考试报名情况信息表(见附件1)和岗前培训教材征订及培训费用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培训费用为60元/人·科,考试费用为25元/人·科,教材费用为25元/本。
(四)考试考核
2016年我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继续实行结业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结业考试成绩占70%,平时考核成绩占30%。平时考核成绩由我校综合评定,平时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准参加考试。结业考试由省高师中心统一组织,暂定于12月中下旬举行,具体另文通知。
(五)注意事项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制度(试行)》(陕教师〔2004〕66号)有关规定,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言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如未达到相应要求请自行联系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参加普通话等级考试,具体安排见人文学院网站(http://renwenxy.xpu.edu.cn/)。
二、校内培训
校内培训分为校史校情及行业背景、政策解读及平台支持、师德师风、教学基本规范四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主题 |
内容 |
校史校情 行业背景 |
“纺织行业现状和发展前景”及“师德师风教育”专题报告 |
校史校情介绍,参观我校校史馆、纺织服装博物馆 |
政策解读 平台支持 |
相关职能部门政策解读 |
参观“陕西省产业用纺织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师德师风 |
参观“西北大学侯伯宇先进事迹展览馆” |
教学基本规范 |
教学认知与策略 |
教学新方法、创新能力培训 |
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培训考核
培训工作结束后,学校将进行培训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和结果如下:
1.考核内容
考核由出勤情况(占比60%)和个人心得体会(占比40%)组成,
个人心得体会要求手写,字数不少于2000字。
2.考核结果
教师发展中心根据以上两项考核内容占比情况给出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各学院(部)请于培训结束后将个人心得体会统一收齐后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三、相关要求
(一)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是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一项重要措施。岗前培训是教师上岗、教师资格证办理、职称评定的必要条件,并对教师的整体素质及教学、科研、管理能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学校严格按照“先培训、后聘任;不培训、不聘任”的原则执行。请各学院(部)和参加培训的老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做好组织和工作安排。
(二)参加培训的老师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准时参加各项活动,不得迟到、早退、缺勤。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联系人:王丹莉 联系电话:62779186
附件1 :学院(部)教师参加培训与考试报名情况信息表
附件2: 学院(部)岗前培训教材征订及培训费用汇总表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