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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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年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9日 16:56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提升教师教育改革和教师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水平,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2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申报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立项范围。以高校、教科研机构从事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研究工作团队或个人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教育质量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参照《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 1),题目自行拟定。

(二)立项类型。项目分为重点和一般两类:

重点项目:有较高前瞻性和先进性,能立足国家教师教育全局,研究我省教师教育重大问题和理论前沿问题,研究成果对推进全省教师教育改革和教师职业发展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一般项目: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立足我省教师教育具体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二、申报要求

项目的申报、实施、结题、验收等环节按照《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执行。

(一)申报人要求

1. 申报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项目主持人应承担过校级及以上教改(科研)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重点项目要求有主持过省级以上项目的经验。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参与。

3.申报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本单位以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

4.申报人应熟悉所申报研究领域现状,有相关研究成果或从事教师发展与教师教育相关工作。

5.申报人在本次申报中仅能承担一项项目的主持人。申报团队或个人中有学术不端行为并受到处分且尚未被撤销,或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撤项处理仍在受限期内者,不得参与申报。

6.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

(二)研究内容要求

1.项目选题要围绕我省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或重大、迫切、实际问题,对我省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

2.项目前期论证充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法科学、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可行,且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三)申报数量

每个学院限额申报2项,其它与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研究工作相关部门限额申报1项,学校将组织评审后择优推荐。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要求

1.《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五份。

2.《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

3. 主持人和团队成员近三年内在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方面的主要成果(附目录),含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复印件即可,一式一份。

以上申报材料经二级单位初审后,A4纸打印,分别装订成册。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汇总表excel格式,其他为pdf格式)。

(二)报送时间和地点

申报材料由二级单位于2022年3月14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临潼校区22-8楼309室)并将电子版按照“单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89538683@qq.com

联系人:王丹莉  联系电话:62779186

附件1:《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2:《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附件4:《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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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4.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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