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西工程大人字[2014]5号)精神,经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与福建相关企业协商沟通,现需选派有一定教学科研经验的教师赴相关企业开展技术合作,进行实践锻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学科专业及名额
序号 |
学院 |
学科专业 |
选派名额 |
1 |
纺织科学工程学院 |
轻化工程、纺织工程 |
3 |
2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2 |
3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1 |
4 |
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 |
1 |
5 |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
产品设计 |
1 |
服装设计 |
1 |
6 |
材料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 |
合计 |
10 |
二、实践锻炼时间初定为1个月左右,具体选派的企业和前往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三、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相关教师选派工作,尽量选派有一定研究基础或研究能力的教师参加。
四、参加此次实践锻炼的老师请认真填写《西安工程大学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申请表》,统一由学院办公室于7月10日17时前报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胡小舰 联系电话:62779186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