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文件

校内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校内文件 >> 正文

西安工程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8日 18:04   点击:[]

西工程大党字〔201797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高校教师队伍,按照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

高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着青年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1.加强师德建设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不同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社会思潮多元多样多变。互联网自媒体等新的传播渠道迅速发展,给社会思想文化领域带来复杂影响,给高校师德师风建设带来新的挑战。

2.加强师德建设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高等教育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重要使命,是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高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着青年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对于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可持续协调发展,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3.加强师德建设是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的需要。长期以来,我校广大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潜心治学、教书育人、锐意创新,为我校的改革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是,当前社会变革转型时期所带来的负面文化也对教师产生影响。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直接关系到师德建设水平的提高和教师师德素养的提升。

二、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

4.强化理想信念。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师德教育首位,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让教育者受教育,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5.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我校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找准立德树人与人才培养之间的共鸣点,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广大教师高尚的道德情操。

6.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关注教师发展的诉求和核心价值愿望,积极探索总结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规律和特点,运用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落实教师主体地位,激发教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师德建设的实际效果。

三、加强我校师德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

7.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四、加强和改进我校师德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

8.修订《西安工程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根据中省文件精神修订完善我校师德规范,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等配套政策措施,将师德规范要求落实到教师日常管理之中。通过主题宣传教育,使广大教师将师德规范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实践中,提高师德践行能力。

9.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师德考评制度,运用教师自评、互评、学生参评、学校考评等方式进行师德测评,将师德考核纳入教师考核办法中。考核优秀的予以公示表彰。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10.完善新教师聘用制度。引进新教师要把政治思想条件、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学术行为、身体及心理素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对应聘教学岗位的,要重点考察其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表现。

11.注重师德激励。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选拔,各类高层次人才评选中优先考虑;继续开展“教学名师”、“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对退休教师举行“老教师荣休仪式”;结合我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鼓励广大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12.强化师德监督。将师德建设作为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年度评议、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学校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

13.严格师德惩处。对师德建设进行实时情况通报,对违反师德的行为,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理。如有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14.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育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新入职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实施细则》,每年对新入职的教师举行入职仪式,并举行岗位和师德培训;在青年教师中开展岗位竞赛;将师德典型、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切实深化学术诚信教育,强化底线思维,使教师牢牢守好师德“红七条”底线,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不传播、散布违法有害观点,不宣泄、传导个人怨气和负面情绪;广泛开展教风建设专题活动,切实提高教师的学术自律意识;对辅导员、教师班主任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指导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研究生导师要作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责任人,切实负起育人责任;召开辅导员工作研讨会,交流、宣传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15.加大师德宣传力度。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把培育良好师德作为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将师德宣传作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教师党员在师德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每年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集中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师德先进典型事迹,及时总结教书育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加以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形式,集中宣传我校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对于我校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应对并有效引导。

16.健全教师主体权益保障机制。根据《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及《西安工程大学教师校内申诉管理暂行办法》,创设公平正义、风清气正的环境条件,明确并落实教师在高校办学中的主体地位。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各种评优选拔活动中,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尊重教师的专业自主权,保障教师依法行使学术权利和学业评定权利。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依法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机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健全教师发展制度,构建完整的职业发展体系,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培训、开展学术交流合作。

17.坚持精神立校。紧密结合时代要求,根据学校发展理念、办学历史传承、发展规划及学校追赶超越、深化改革方案,践行与弘扬具有自身特色和气质的大学精神。深化校训、校歌、校史育人功能,增强师德建设的内涵。

18.加强革命传统及爱国主义教育。积极挖掘革命文化和红色文化等教育资源,用爱国主义精神引领教师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充分利用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重大历史时间纪念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公祭仪式等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有计划的开展社会实践和现场教学活动。

19.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继续实施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制度,引导教师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强化青年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在职培训,注重老教师的传帮带,增强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

20.将思想政治表现纳入职称评审条件中。思想政治表现作为教师系列职称评聘的首要标准,通过思想政治表现鉴定,进一步促进教师师德规范,提高师德修养。

21.提升舆论引导力。推动师德建设工作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树立互联网思维,使网络成为开展师德建设的新平台。主动制作适合新型媒体传播特点的优秀文化作品,增强校园网络文化的吸引力。整合网上教育教学资源,开设师德建设教育网站,扩大网络文化的育人覆盖面和社会服务面,积极开展网络舆论引导。

五、加强师德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

22.学校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学校分管工会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分管人事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工会、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学工部(处)、研究生院、科技处、教师发展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政策的制订、检查、督促工作。

23.各教学单位要成立师德建设工作小组,党、政、工负责人共同承担师德建设的领导责任,负责本单位师德建设的组织落实和师德评定的具体实施。

24.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15年7月1日印发的《西安工程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同时废止。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 西安工程大学

                                                             2017年9月28日

下一条: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新入职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闭